法治訊 一份《欠費停電通知函》在網上引發關注,疑似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因拖欠電費及違約金48萬余元,在2月27日面臨停電。2月27日,南寧供電局青秀供電分局、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機關服務中心通過“八桂警事”公眾號發布《關于南寧市新民路34號用電繳費情況的說明》。
說明全文如下:
關于南寧市新民路34號用電繳費情況的說明
近期,網傳南寧市新民路34號(自治區公安廳原辦公區)出現電費欠繳情況。公安廳搬遷后,陸續調整了一批其他單位入駐該辦公區,各單位電費由公安廳原辦公區總表統一計量收繳。2023年1月,該辦公區啟動電表分戶改造,期間銜接不夠,匯繳不及時?,F相關費用已繳清。
南寧供電局青秀供電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機關服務中心
2023年2月27日

△“八桂警事”公眾號截圖
此前報道:
2月27日,一張欠費停電的通知函截圖在網上流傳引發網友關注,截圖顯示,該函為南寧供電局青秀供電分局通知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的欠費停電通知。通知函截圖如下:

△停電通知函 圖源:網絡
通知函稱:貴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為我局依法供電的客戶,根據供用電合同約定,應承擔按時足額繳納電費的義務。截止2023年2月24日,貴單位位于新民路34號(用電戶號:040100010004931)用電區域2023年1月電費及歷史違約金合計483848.85元(其中電費本金:477791.09元,違約金:6057.76元)經多次催繳仍未結清,我局將依照《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27條和第39條以及雙方供用電合同約定,在2月27日起對貴單位停止供電。為減少停電對貴單位造成的影響,請于27日前結清上述電費。
中國法制法治網責任編輯:黃耀鋒 |